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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破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时间:2021-10-21 12:22点击:
  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尊重历史、便民利民、依法处理、因地制宣、能办则办”的服务理念,按照历史遗留问题“一事一议”的原则,强化分级处理体系建设,力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应解尽解。一是建立机制设法办。分别是中心业务问题会商解决机制、相关股室协调处理机制、局长办公会讨论解决机制和提请县政府讨论解决机制,通过分级处理机制体制建设,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小事不出大厅当场办,大事请示汇报设法办。二是出台意见合法办。成立清丰县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项小组,负责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督查指导等工作,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中共清丰县委办公室 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先后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清政〔2018〕26号)及《清丰县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清政〔2020〕13号)等文件,为处理县国有建设用地上老旧小区、家属院等类型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办理依据。三是部门联动协作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联动、合力攻坚,打通办证堵点,疏通各个环节。今年以来,共解决县城区、马庄桥油田的个人独院、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的住宅楼、油田职工住宅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800余件,收取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四是优化环境主动办。由于我县大力发展工业企业,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因急于投产等原因,造成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大量缺失,为妥善解决我县工业企业办证问题,该局克服困难在《中共清丰县委员会 清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号)文件支撑下,按照各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情况下为我县90余家工业企业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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