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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环保网格化“一长三员”监管机制

时间:2017-06-11 00:41点击:
   

我县启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精细化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一长三员”责任制,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在乡、村、企业的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作用,积极营造全民治污新格局。

一是构建大中小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县共划分1个县级大网格,12个乡镇及13个县直单位中网格, 586个村级小网格,网格长负责网格内污染防治工作,是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制止和上报,是监管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巡查员负责协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是监管网格的具体负责人;监督员负责监督网格内网格员、巡查员的工作情况。

二是开展全覆盖督导“回头看”。我县成立了一个环境污染防治总督导组,十二个分督导组,对城区及各个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通过明察暗访、定时不定时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检查方式对督导辖区内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并定时将督导结果在显要位置进行通报,通过督导检查、全县通报,形成倒逼机制,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部门联合“不留情”。组织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供电局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我县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对无证无照、违规设立的,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对纳入清理整改的“小散乱污”等企业一律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缔清退。目前,我县共排查小散乱污企业286家,已拆除194家,整改92家,“一长三员”制度的实施,确保了全县的环保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巡查、专人监督,推动了全县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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