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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南乐县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联动办案

时间:2022-01-07 23:53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维权服务效能,近日,南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监察局探索建立仲裁维权与监察执法的联动办案机制,发挥“1+1>2”的工作合力。

  今年八月初的一天早上,十余名农民工早早就聚集在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门口,各个眉头紧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将他们请进门,一进门便说:“我们是湖南某劳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南乐县某房地产工地干活儿,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能想的办法我们都想过了,我们不懂这里面的司法程序,这些钱我们找公司实在是要不过来……”经初步调查得知,该公司现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公司实际所有人存在变更风险。县人社局立即启动快裁程序,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先后两次将劳动仲裁文书邮往被申请人两个住所,但因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原因,均无法邮寄送达。而如果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法律规定公告期为60日之久,申请人得知后心情焦急万分。

  “眼下马上要秋收了,咱老百姓秋收秋种买化肥、买种子要一笔钱,孩子马上开学,新农合缴费也要钱,要不过来工钱每天都会很煎熬。我们人社仲裁监察齐联动,争取加速帮助追回血汗钱!”经县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和多名仲裁员合议案情后,决定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到该项目工地开展执法,将工人困难现状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后果告知该项目负责人,督促企业履行自己的用工责任和社会责任。经两个部门相互配合,多次到现场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9月底该公司向13名农民工发放了拖欠的工资、补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

  这是南乐县劳动维权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南乐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有效衔接和联合办案机制,南乐县更好地发挥了仲裁和监察在劳动维权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劳动维权服务效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吴英慧 李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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